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相关规定,现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智能制造提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湖南湘江新区枫林三路2857号汇智新城挖掘机械智能制造园区,地理坐标:东经112°48′22.730″,北纬28°12′9.108″,占地面积42294.71 m2,建筑面积45870.7 m2,设有焊接区、机加区、涂装区等;四周均为工业厂房。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智能制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设置有焊接区、机加区、涂装区,其中焊接区主要进行微小挖焊接、焊后修磨等,机加区主要进行微小挖主要结构件的加工任务,涂装区设置微小挖喷粉线1条(包括表面处理),轮式挖掘机/滑移式装载机装配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微型挖掘机(ZE18-ZE35)10000台/年,小型挖掘机(ZE60-ZE80)15000台/年,轮式挖掘机(ZE75-ZE210)2000台/年,滑移式装载机(ZS030R、ZS080V)4000台/年。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委托湖南润之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智能制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7月1日以湘新审环评﹝2024﹞80号文予以批复。项目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6年2月建设完成,2025年8月11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91430100MA4QN63Q1C001V,有效期限: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30年8月10日止。已编制《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1次修编)》,于2025年12月5日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430104-2025-177-L。2026年4月,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启动了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委托湖南华中宏泰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2026年5-7月对本次验收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实施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智能制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设置有焊接区、机加区、涂装区,其中焊接区主要进行微小挖焊接、焊后修磨等,机加区主要进行微小挖主要结构件的加工任务,涂装区设置微小挖喷粉线1条(包括表面处理),轮式挖掘机/滑移式装载机装配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项目变动情况
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要求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表面处理工艺清洗废水、含油废水等其他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中高浓度硅烷化槽液和硅烷化清洗废水收集后,经MVR蒸发系统处理,产生的废渣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桃江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转运处理。
表面处理工艺清洗废水、含油废水等其他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450m3/d)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雷锋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王港。
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废水排放口。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及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焊接烟气、喷砂粉尘、电泳烘干废气、喷塑粉尘、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其中喷塑固化、电泳烘干(DA042)废气经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7 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DA045)废气采用空气滤芯装置对产生的抛丸粉尘进行处理后,经20 m排气筒排放;打磨(DA044)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空气滤芯装置处理,由16.5 m排气筒排放;切割(依托现有工程)废气经等离子切割净化器处理后,经20 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加热炉(DA042)废气经17 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DA019)废气经16.5 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抛光机、机加设备、焊接、打磨机、烘干设备、风机、喷塑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
为减轻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建设方采取了如下噪声控制措施:
①采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设备定期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噪声;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规范操作。
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距离生产车间墙壁1 m以上;
④利用墙体隔声效果,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阻挡噪声向室外直接传播;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塑粉、金属边角料、废焊材及焊渣)、危险废物(主要为硅烷化废水沉渣、表面处理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切削液、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剂、粉末涂料等危险物品的废弃包装物)。其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桃江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验收检测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抛丸、焊接、打磨、切割、喷粉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VOCs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中排放限值;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参照《关于印发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内的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DW001)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硅烷化废水经MVR蒸发系统(新增)处理,产生的废渣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桃江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转运处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塑粉、金属边角料、废焊材及焊渣)、危险废物(主要为硅烷化废水沉渣、表面处理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切削液、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剂、粉末涂料等危险物品的废弃包装物)。
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硅烷化废水沉渣、表面处理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切削液、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剂、粉末涂料等危险物品的废弃包装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桃江南方新奥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转运清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塑粉、金属边角料、废焊材及焊渣)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 公示时间
20个工作日(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9月1日)
六、 咨询反馈
联系人:杨修 电话:17674758291